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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洲UGL與梁振英屬商界慣例
时间: 2014-10-10 编辑:百利来注册香港公司香港反對派人士發起的“佔領中環”正招致社會各界日漸強烈的不滿時,有澳大利亞的媒體突然報道說,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曾經擔任亞太區主席的戴德梁行2011年出售時,梁振英曾從買家、在澳大利亞上市的工程公司UGL手中收取400萬英鎊的“秘密款項”,其中一項協議是梁振英未來須為UGL提供顧問服務。消息一出,香港一直鼓吹“佔中”的政客、報章聞風而動,立即炒作。
事件涉及的UGL公司9日在其官網發表聲明表示,有關報道以“秘密協議”形容UGL與梁振英的安排“沒有根據”、屬於誤導。有關協議是按市場慣例簽訂。協議簽訂時,梁振英並非行政長官,UGL亦無法預測梁振英競選行政長官成功。
UGL表示,與梁振英之間的安排屬於商業條款,是“不作競爭”協議,以確保梁振英離職後不接受其他競爭對手聘任、另立公司與UGL競爭,或者挖戴德梁行的牆角,以此確保戴德梁行被收購後的商業價值不受損害。
UGL表示,賣方知悉有關安排,向梁振英支付有關款項,沒有對其他股東造成影響。協議有效期至2013年,過去兩年,UGL沒要求梁振英為其做任何工作。
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辦公室回覆記者查詢時表示,2011年11月24日梁振英宣佈辭去戴德梁行的職務,同年12月4日生效。當時UGL正向戴德梁行進行收購。因為梁振英終結與戴德梁行的聘任關係,UGL與他簽訂協議,分兩年向他支付款項,並承擔戴德梁行與梁振英所商定而尚未支付的獎金。有關款項源於梁振英辭去戴德梁行職務,而非由於他日後會提供任何服務。
行政長官辦公室指,梁振英辭去戴德梁行職務、與UGL訂立協議,皆早於他當選行政長官。現行的申報制度並無要求梁振英就上述作出申報。梁振英2011年10月3日辭去行政會議職務,遠早於訂立有關協議。
行政長官辦公室說,UGL與梁振英2011年12月2日簽署的協議是“離職協議”,並就梁振英未能當選行政長官可能出現的情況作出安排,包括防止梁振英作為已離職僱員與前僱主作出競爭。此協議是一項不公開的商業安排,屬商界慣例。
行政長官辦公室表示,有關安排絕不涉及任何延後報酬。協議簽訂後,梁振英從沒向UGL提供任何服務。 梁振英已將所有戴德梁行及附屬公司股權,以信託形式持有。該信託由一名執業會計師作為信託人。梁振英已根據行政會議成員的利益申報制度申報以上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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