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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强积金征费拟设暂停机制

时间: 2012-05-11 编辑:百利来注册香港公司

    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2012年5月9日公布,5月30日向立法会提交《2012年强制性公积金(一般)(修订)规例》,建议引入机制,使强制性公积金补偿基金能够自动暂停和恢复征费。
     根据建议,补偿基金征费在储备超过14亿元时自动暂停,在储备降至少于10亿元时恢复征收。如在本立法年度内获批准,征费可由第三季起暂停。
     建议旨在避免补偿基金不必要地持续向计划成员征费,因征费是从强积金计划的资产支付,最终由计划成员承担。此举有助减低开支,令更多供款直接作退休保障。 香港公司注册
     补偿基金1999年成立,当受托人或其他与管理强积金计划相关者因失当或违法行为,导致计划成员的累算权益蒙受损失时,予以赔偿。2000年来,积金局一直为补偿基金向受托人收取计划资产净值0.03%的征费,基金已累积超过16亿元的资产。